今天中午午休時被一件事吵醒,事情是這樣的。

本年度的員工旅遊團,因為某個團員在行前說有公事不能去了,又找不到新的團員遞補,最後旅行社依約取消優惠價格,團費因此出現缺口亟需填補。

這件事到了老闆那裡,裁示因為該員公事不能成行,所以「公司補貼」退票損失,其餘的部分,主辦人自己去想辦法。

主辦人接到這個指示,下一步當然去找了取消行程的那個團員,因為他自稱要做案子導致整團權益受損,也該承擔相當的責任。

但這位團員認為,我是因為公事不能出團,為何要自己花錢貼補?當然堅持不肯,甚至於把主辦人找來要錢的這件事,向老闆打小報告。

就因為這樣,老闆利用中午的時候,把主辦人叫進去罵了一頓。老闆的邏輯是,當事者因公不能成行,退票損失公司已經幫他出錢賠了,幹麻還去找他要錢?剩餘的部份,團員們要自己想辦法解決。

老闆的想法是,員工旅遊的部份,公司已經有補助了﹙其實是職委會出錢﹚,團員也是公司的員工,團費的缺口,難道不能共同分攤嗎?

主辦人滿腹委屈,覺得自己辦活動出時間出心力又分毫未取,因為當事人不去導致毀約而權益受損,找他要錢難道不對?錯不在其他團員,為何還要團員再出錢分攤?

走出老闆的辦公室,主辦人越想越覺得委屈,終於忍不住聲淚俱下,於是午休的人,包括我,都被這樣吵醒了。




這件事,我是這麼想的。

公司提撥營業額固定比例至職委會成為職委會的收入,這是法律規定的。公司的營業額是所有員工的努力辛苦工作創造出來的,老闆如果把職委會的收入跟支出,認定成是公司對員工額外的福利政策,對員工很不尊重。難道老闆認為付給員工薪水就夠了?

老闆裁示既然要員工留在國內做生意,導致的權益受損,怎麼還要由其他團員負責?

團員中還有員工眷屬,這些是沒有職委會補助的。她們可以忍受家人超時工作,犧牲相當的家庭生活,現在跟著出團還要負擔「公事」導致權益受損。這些公事又跟眷屬何干?難道因為家裡有人領公司薪水就要概括承受?

不過這件事,老闆說了就算,大大小小的事情,老闆說了就算。這就是本公司的企業文化…

民進黨在兩次大選輸到脫褲,先後把立法跟最高行政權的棒子交出去。經過一個多月來的檢討,目前看到有三個結論…

1.敗選是全黨的責任,沒有人可以逃避檢討。

2.民進黨需要新血加入,歡迎各界有志青年加入520之後最大的在野反對黨。

3.當權者不可被檢討,穩如泰山不可撼動。排藍民調是敗選的重要原因?這是轉移焦點並打擊異己的手段吧…


我突然發現,本公司跟民進黨滿像的。對應上述民進黨檢討特徵如下:

1.因公事造成的損失,由全體團員承擔,不管你跟公司有沒有直接關係。

2.已經在做了,基層員工流動率超高。

3.不論合不合理,老闆說了就算,老闆隨便一個理由就可以轉移焦點。

民進黨可以在險惡的戒嚴環境中快速竄起,但也只有八年好景,爽到少部分人,苦果全民擔。應該的,就算兩顆子彈有影響,還是投票選出來的結果。

DPP-Like的企業文化,結果會是怎樣,似乎…漸漸的明朗了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enjen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